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
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

國際間通稱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ublic-private-partnership (PPP),意思是將傳統由政府自辦的公共建設,開放給民間來興建及營運,透過民間的資金、創意及管理技術,讓公共服務品質更好。

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項目
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3條
本法所稱公共建設,指下列供公眾使用且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及服務:

本法所稱重大公共建設,指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之公共建設;其範圍,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。
第一項各款公共建設,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認定有疑義者,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。

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

(促參法第8、9條)

一、BOT

二、有(無償)BTO、有(無償)RTO

三、ROT

四、OT

五、BOO、ROO。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

民間、政府與民眾角色的相互關係

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機制

主辦機關辦理流程

(促參法 第6-1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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